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办法(修订稿)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学校维稳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评估办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学院正值申本关键时期,为调动积极性,鼓励全院广大教职员工利用自身专业特长和社会资源促进毕业生就业,形成人人关心就业、人人支持就业、人人投入就业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就业工作机制
就业工作与学院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学院每学期对就业工作进行专项部署。为了更好地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学院构建由院领导、专业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就业专员、辅导员等具体工作队伍,形成五级网络,成立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如下:
组 长:邵瑛、江龙
副组长:范晓燕、李元元、俞玉莲、华文立
成 员:专业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就业专员、辅导员
人员职责清楚,分工明确
组长:负责就业工作全面统筹,落实保障与激励机制,负责就业相关经费的拨付与监督;
副组长:整合社会资源,聚焦行业,产业需求,提供开展就业市场建设;动员全体教职工全员参与就业工作;
专业负责人:对接产业需求,加强与政府、企业的合作。促进与就业基地的联动与共建,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与就业市场能够加强衔接。提供优秀校友与优质就业资源。
专业指导教师:加强对毕业生的引导,促进学生就业观念转变,提供行业就业、升学资源或推荐学生就业。加强对毕业生的学业帮扶。
就业专员:整合所有毕业班级就业数据的维护和上报,做好毕业生专题调研,就业市场开拓,做好与用人单位的人事专员互动,及时收集单位用人信息并发布。组织学院专场招聘会,协助学校举办校园双选会开展就业类主题教育活动。
辅导员:根据用人单位和学生双方需求进行匹配,做好毕业生就业推荐。加强对毕业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
三、全员参与,学院系统化就业管理体系
(一)构建重点帮扶对象院班子-专业负责人-专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四级职业心理防护网。学院针对“双困生”(家庭经济困难和就业困难)、心理问题、少数民族等困难毕业生群体开展“一对一”就业帮扶活动。
(二)学院党政领导干部、专业负责人、教师党员主动参与帮扶工作,并做好帮扶台账。学院领导班子、专业负责人、党员教师每人结对帮扶至少1人,联系教师要经常与毕业生交流,学院集中对教师进行工作培训,统一思想,明确帮扶内容,并组织参与帮扶的教师认真填写《就业特殊群体指导与跟踪记录表》(附件 1)。能按分配完成帮扶量任务的老师,当年评奖优先。
(三)学生就业数量和质量反映出专业人才培养质量高低。为了提高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社会服务能力和行业影响力,每位专业负责人每年提供不少于2家行业内优质企业,并尽力促成校企合作,推动本专业毕业生行业内就业;按照每年专业毕业生人数20%的比例,提供近十年来本专业有杰出成果的校友名单,并将以上工作的完成结果纳年底优秀教研室评选条件之一。
(四)毕业班辅导员作为落实学院相关就业工作,在毕业学年应做到“四个一”:每周至少与班级主要学生干部联系一次;每周向学院就业专员报送一次《就业工作动态跟踪表》(附件2);每月至少与每位学生谈话一次;每月至少对每位重点帮扶学生有一次面对面就业指导直至其顺利签约。学院将对执行情况进行记录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年终评优的重要参考。
四、积极构建,落实就业帮扶政策
学院鼓励广大专任教师及校友积极参与和支持学生就业工作,并对做出贡献的专任教师以奖励金的形式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项目如下:
(一)教职工在 5月30 日之前向学院提供招聘信息真实有效的,学院给予相关表彰通报。在5 月30 日之前成功推荐毕业生就业并签订三方协议,颁发“就业先进个人证书”;教职工推荐5家单位达成校企合作,一次性奖励1000元。(每家单位以签订校企材料:校企合作协议、实习单位申报表、实习单位汇总表、实习单位考察报告为准)
(二)5月30日之前所带班级就业率按要求达到90%,给予毕业班辅导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6月30日之前所带班级就业率达到98%给予毕业班辅导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以录入系统交材料为准。
(三)5月30日之前所指导学生签约率达到90%的,给予专业指导教师按每人次20元奖励。6月30日之前指导学生签约率达到98%给予一次性奖励400元。以录入系统交材料为准。
(四)当年就业率超过学校平均就业率,给予就业专员一次性奖励2000元。
(五)对学生培养及促进学生就业工作有突出贡献者,评奖评优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五、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和修订,实施年限为壹年。
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7日
附件1:《就业特殊群体指导与跟踪记录表》(重点群体一人一表)
学号 | 姓名 | 班级 | ||||||
学生类型 填(是) | 就业困难( );家庭经济困难( );少数民族( );学业困难( );心理问题( );其他请补充( ); | |||||||
辅导员姓名 | 导师类型填(是) | 院班子成员( );专业负责人( ); 专业指导教师( );党员教师( ) | ||||||
指导内容和具体要求 | 指导内容:定期与学生约谈就业意向、包括就业地区和岗位等;制定帮扶计划;指导学生求职、学业、身心健康;关心学生学业完成、毕业实习报告进展;指导学生适应社会形势,关注学生思想动态;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等。 具体要求:指导教师提供工作记录、指导小结等;每位帮扶对象每学期至少接受指导3次;春季学期末(7月初)将电子表格发给就业专员胡婷汇总。 | |||||||
指导时间 | 指导人签名 | |||||||
指导详细内容(时间、地点、主要进展等): | ||||||||
学院意见: | ||||||||
附件2:《就业工作动态跟踪表》(全体毕业生状态更新Excel表)

